继教政策

继续教育最早源于学历提升,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由于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继续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继续教育很早就引入工程类职业活动中,尤其对于注册类执业项目,有更为严格的继续教育规定,执业人员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在注册有效期3年内,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参加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暂停,目前,已经恢复注册和继续教育。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注册工作暂停之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注册工作恢复之日前1天)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注册工作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重新注册终审通过后不再制发新执业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终审机构将印有注册记录的专用标签邮寄至各初审机构,申请人领取专用标签后自行粘贴在所持执业证的注册记录页中。

二、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三、上述情况以外的注册申请,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对注册工作暂停前,各初审机构已接收的申请材料,请予退回申请者本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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