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工程

凡在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分为2-5m、5-15m、15-30m、及30m以上4个区域。

一、临边作业

施工现场任何处所,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
       (1)临边作业的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构成。横杆离地高度,规定为上杆1.0~1.2m,下杆0.5~0.6m。
       (2)防护栏杆的受力性能和力学计算。栏杆上杆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3)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4)装设安全防护门。

二、洞口作业

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应根据情况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密目式安全网或其他防护坠落的设施。

三、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

四、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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