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知识

一、建筑施工的特点及伤亡事故类别

(一)建筑施工的特点

1.产品固定,人员流动
       2.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
       3.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

(二)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别

高处坠落占53.10%,坍塌14.43%,物体打击10.57%,机械伤害9.82%,触电7.18%,五大伤害占95%以上

(三)建筑施工中的危险源的识别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拟定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材料供应、运输道路、场地利用、水电能源保证等作出规划,以便对施工中的各种需要及其变化,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科学合理,取得最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因此,从工程施工招、投标、申报施工许可证和进行施工等活动都必须要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
       (1)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建设项目或群体工程为对象,指导全局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设计批准后,即可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又是编制施工企业年度施工计划的依据。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单位工程或一个交工的系统工程为对象,是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具体化,也是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的依据。在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并进行会审、交底后编制。并经本单位的计划、技术、质量、安全、动力、材料、财务、劳资等部门审核,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生效。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也称为专项施工方案,它的编制对象是危险性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用来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技术组织措施等。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贯彻执行。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③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④施工用电安全;
       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安全技术措施;
       ⑦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点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也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这个规定,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者称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开挖。
       ①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②开挖的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③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④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⑤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⑥绘制施工图;
       ⑦制定回填方案。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009年5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方案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专家论证。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7项)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 m(含3 m)或虽未超过3 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 m(含3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5 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 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 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捧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累。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质量在10kN及以上。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 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卫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6项)
       (1)深基坑工程
       1)≥5 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2)<5 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一的。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 m;跨度≥18 m,总荷载≥15 kN/m;集中线荷载≥20 kN/m。
       3)承重支撑体系。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 kN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质量≥100 kN。
       2)起重量≥ 300 kN起重设备安装;高度≥ 200m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 50 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 150 m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 20 m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 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l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50 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 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 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 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薪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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