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一)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安全第一”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原则。

“预防为主”是指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努力做到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补救。

“综合治理”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二)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建设平安中国。

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

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多方参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化解和预警应急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应急救援、监察监管能力等建设。

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

加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等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电信、电网、路桥、供水、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控保卫。

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建立以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国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向好态势。

一、总体稳定持续好转

2015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66182人。全国事故总量保持继续下降态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9%、2.8%。大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基本稳定,11个省级单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相对指标全面下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一、总体稳定持续好转

(一)安全生产相对指标全面下降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98人比上年下降8.4%
       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071人比上年下降19.4%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2.1人比上年下降4.5%
       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162人比上年下降36.5%

(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党的十六大之后,党中央提出并确立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从“十一五”开始,国务院在制定实施的“五年规划”中专门设立安全生产章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安全生产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安全生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

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安全生产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受生产力水平不均衡以及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利益格局、基础管理、文化素质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且伤残人数和经济损失巨大。
       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触目惊心,一些地方和单位却熟视无睹。
       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由此导致的全国较大以上事故仍占近一半。
       职业危害严重。据统计,尘肺病患者全国累计近80万人,且每年新发病例2万多人,这个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制约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因
       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安全保障能力低
       生产法治秩序不完善
       安全监管不到位
       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还没有深深植根于基层领导干部头脑之中,单纯以GDP论英雄(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往往是不出事故想不起,出了事故、死了人才重视。全社会安全意识总体上仍较淡漠,人们普遍缺乏风险辨识防范和避险逃生能力。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企业缺乏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和压力。有的安全管理薄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差;有的应急预案不完善,也不进行演练,出现险情盲目施救,导致损失扩大。
       安全保障能力低
       我国目前高危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仍然较大。
       全国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当中,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分别占60%、90%和82%。
       没有护栏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7.5万处、6.5万公里。铁路仍有8000处平交道口无人值守。
       全国每年有2.5亿吨危化品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南来北往、东拉西运。
       油气输送管道非法占压、安全距离不够、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近7000项。
       全国“多合一”等火灾隐患360余万处。
       石油化工行业很多装备设施运行时间长,陈旧老化问题凸显,城市建设不断扩展与石化装置越来越近,风险明显加大。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不完善
       与安全生产法律相配套的操作层面的条例细则、规程标准尚不健全,一些领域的安全法规不健全甚至缺失。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不深入,全社会安全法律意识比较淡漠,违法成本仍然较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突出。执法监督体系不严密,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安全监管不到位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重特大事故频发,凸显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近年来村镇小微企业,农村公路、建筑、消防等领域事故有所上升,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县级安监机构平均编制不到15个,人均监管600多家企业。大多数乡镇没有专职安监人员。全国3312个开发区有近一半未设安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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